1. 尼日利亚专利制度简介
尼日利亚的专利制度主要由《专利与设计法》(1990)进行规定。
尼日利亚《巴黎公约》与PCT《专利合作条约》的缔约国,故国外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巴黎公约和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在尼日利亚申请专利。
尼日利亚是ARIPO(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的观察员,ARIPO有着统一的专利审查制度,下文中将会介绍。
2.尼日利亚专利类型及申请流程介绍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5年,期满后可续展1次,续展期限为5年。
实用新型: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
外观设计: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期满后可续展1次,续展期限为5年。
ARIPO局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形式审查。
2.1 发明专利
2.1.1发明专利概念和说明
尼日利亚专利法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ARIPO局对发明专利需实质审查,根据哈拉雷议定书,一件发明只需要在缔约国之一或者直接在ARIPO局提交一件申请,就可以指定任何其希望对该发明给予保护的成员国。ARIPO局收到发明申请后,确定该申请符合格式要求后给予申请日,然后该局就进行实质审查,以确保该发明具有可专利性(也就是说,该发明是新颖的、具有创造性、能够在产业中应用)。当该申请符合实质审查的要求后,该申请的副本被送往各被指定的缔约国。根据该议定书规定的理由,各国保留在6个月内通知ARIPO局该注册在相关指定国不具有效力的权利。
优先权应指出在先申请时间、受理局和在前申请号。在先申请应在提交本次申请后的三个月内提出。
尼日利亚发明专利的申请途径有以下两类途径:
(1) 巴黎公约ARIPO申请;
(2) PCT国际申请选定ARIPO。
2.1.2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
2.1.3发明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
w 需要提供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以及摘要附图;
w 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专利申请委托书(无需公证或者认证);
w 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发明人姓名、发明人地址等信息。
注:接受专利申请的文本语言为英语。
2.2 实用新型专利
2.2.1实用新型专利概念和说明
尼日利亚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ARIPO局对实用新型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受到指定国国内法保护,其实质性审查针对各个指定国,即考察其在指定国是否具有新颖性,是否通过审查由各指定国依据国内法在接到ARIPO通知起六个月内决定。
尼日利亚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途径为巴黎公约ARIPO申请。
2.2.2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
2.2.3实用新型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
w 需要提供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以及摘要附图;
w 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专利申请委托书(无需公证或者认证);
w 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发明人姓名、发明人地址等信息。
注:接受专利申请的文本语言为英语。
2.3外观设计专利
2.3.1外观设计专利概念和说明
尼日利亚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对产品外形的线条、图样、形状位置或三维形状及颜色与其结合作出的新的、原创的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进行形式审查。根据哈拉雷协定,一件发明申请或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只需要在缔约国之一或者直接在ARIPO局提交一件申请,就可以指定任何其希望对该发明或者外观设计给予保护的成员国。
如果申请符合形式要求,ARIPO局就给予所在批定国生效的注册。但是,各国保留了在6个月内通知ARIPO局该注册在该国不具有效力的权利。
ARIPO局将在通知通过形式审查之日起六个月后注册并公开外观设计。
申请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成员国专利除了可以向ARIPO提交申请之外,也可以直接向各成员国本国的知识产权组织递交申请。
尼日利亚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途径为巴黎公约ARIPO申请。
2.3.2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
2.3.3外观设计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
w 需要提供正六面视图和立体图;
w 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包括产品名称,用途,设计要点等;
w 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专利申请委托书(无需公证或者认证);
w 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发明人姓名、发明人地址等信息。
注:接受专利申请的文本语言为英语。
3.不能申请专利的主题
在尼日利亚,下列各项不被授予专利权:
w 其应用将有悖于公共道德标准或社会风俗的发明:
w 对动、植物品种以及动、植物品种繁育的纯生物学方法;
w 外科或治疗方法或兽医治疗方法,以及用于人类或兽医学的诊断方法;
w 科学发现;
w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w 动物和植物品种;
w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