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瑞士专利制度简介
瑞士现行专利制度主要法律法规为《联邦专利发明法》、《专利条例》和《联邦外观设计法》。
瑞士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并且是《巴黎公约》与PCT《专利合作条约》的缔约国,故国外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巴黎公约和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在瑞士申请专利。
2.瑞士专利类型及申请流程介绍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
外观设计:自申请日起自动保护5年,可续展,最长保护期不超过25年。
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形式审查。
2.1 发明专利
2.1.1发明专利概念和说明
瑞士专利法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瑞士发明专利申请提交后,进行预审程序,预审合格后专利局会下发申请批准通知书,于此同时申请人还会收到一份检索申请表格,申请人可出于自愿,用此表格来申请专利检索,评估自己的的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申请日或优先权日期满18个月对申请文件进行公开,若检索报告已做出,则一起公开。预审和公开后进入实审程序,主要审查权利要求是否符合实审规范,但并不审查新颖性和创造性,所以鼓励申请人在此之前申请检索报告。实审程序一般在申请日起三到四年后展开,为缩短审查周期,申请人可申请实审的快速程序,但此程序应在优先权期限内公开申请。在瑞士或列支敦士登,申请被批准后三年内,或申请日后四年内,若无正当理由不使用所申请专利,则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提出下发强行许可的申请。
瑞士发明专利的申请途径有以下两类途径,共四种方式:
(1) PCT途径
w PCT该国申请;
w PCT指定EPO申请指定该国。
(2) 巴黎公约途径
w 该国申请;
w EPO申请指定该国。
2.1.2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
2.1.3发明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
w 需要提供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以及摘要附图;
w 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专利申请委托书(无需公证或者认证);
w 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发明人姓名、发明人地址等信息。
注:接受专利申请的文本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
2.2外观设计专利
2.2.1外观设计专利概念和说明
瑞士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对产品外形的线条、图样、形状位置或三维形状及颜色与其结合作出的新的、原创的设计。”
瑞士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同我国相似,只需进行形式审查。
国外申请瑞士外观设计专利的途径为巴黎公约途径。
2.2.2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
2.2.3外观设计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
w 需要提供正六面视图和立体图;
w 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包括产品名称,用途,设计要点等;
w 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专利申请委托书(无需公证或者认证);
w 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发明人姓名、发明人地址等信息。
注:接受专利申请的文本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
3.不能申请专利的主题
在瑞士,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w 其应用将有悖于公共道德标准或社会风俗的发明:
w 对动、植物品种以及动、植物品种繁育的纯生物学方法;
w 外科或治疗方法或兽医治疗方法,以及用于人类或兽医学的诊断方法;
w 科学发现;
w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w 动物和植物品种;
w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