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柬埔寨专利制度简介
柬埔寨专利法自2003年1月22日起开始实施。
柬埔寨于1995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8年加入《巴黎公约》,于2004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柬埔寨也是PCT《专利合作条约》成员,故国外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巴黎公约》和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在柬埔寨申请专利。
2.柬埔寨专利类型及申请流程介绍
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
实用新型:自申请日起6年,可续展2次,每次2年
外观设计:自申请日起10年
柬埔寨专利局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对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进行形式审查。
2.1 发明专利
2.1.1发明专利概念和说明
柬埔寨专利法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者提出的一种解决技术领域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包括产品和方法。”申请专利的发明必须具备“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
柬埔寨发明专利的申请途径为PCT国际申请指定该国和巴黎公约该国申请。
2.1.2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
2.1.3发明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
w 申请表:
a)姓名,地址及申请人国籍;
b)名称,地址和发明人国籍;
c)如申请人事发明者,该申请续附信说明;
d)国际专利分类;
e)一份详细说明,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和必要的图表;
f)如已获得申请优先权,需注明在哪国获得以及申请的具体情况(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w 专利代理人委托书
w 要求发明者向申请人提交正式委托书。
注:申请材料的语言高棉语或英语。
2.2 实用新型
2.2.1实用新型概念和说明
柬埔寨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柬埔寨专利法的实用新型证书授予任何具有新颖性和工业实用性的产品或方法。
柬埔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途径为巴黎公约该国申请。
2.2.2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
2.2.3实用新型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
w 申请表:
a)姓名,地址及申请人国籍;
b)名称,地址和发明人国籍;
c)如申请人事发明者,该申请续附信说明;
d)国际专利分类;
e)一份详细说明,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和必要的图表;
f)如已获得申请优先权,需注明在哪国获得以及申请的具体情况(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w 专利代理人委托书
w 要求发明者向申请人提交正式委托书。
注:申请材料的语言为高棉语或英语。
2.3外观设计专利
2.3.1外观设计专利概念和说明
柬埔寨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任何线条颜色或者三维形状,或者不管是否与颜色或线条组合的任何材料构成,而且这种组合、形状材料表现出一种特殊形状的产品或手工艺品,并且富有美感,则可以认定为外观设计。”
柬埔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途径为巴黎公约该国申请。
2.3.2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
2.3.3外观设计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
w 需要提供正六面视图和立体图;
w 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包括产品名称,用途,设计要点等;
w 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专利申请委托书(无需公证或者认证);
w 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发明人姓名、发明人地址等信息。
注:申请材料的语言为高棉语或英语。
3.不能申请专利的主题
根据柬埔寨专利法规定,以下主题不具备申请专利的权利:
w 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
w 经商的计划,规章及方法;纯粹为精神领域服务的智力活动或游戏娱乐;
w 对人或动物进行手术、治疗及诊断的方法。这一规定不适用于任何使用这些方法的产品;
w 《柬埔寨法》第136条规定的医药产品;
w 除微生物以外的动植物,及生物过程中的动植物的生产。
w 植物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