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莱

文莱专利申请介绍

更新时间:2017-07-07


1. 文莱专利制度简介

文莱现行有效的专利制度主要由《专利法》(2011)年进行规定。2012年1月1日,2011年专利法令和2012年专利法则正式生效。2011年文莱的专利法令取代了之前新加坡、马来西亚、英国和欧洲专利局的重新登记专利体系(指定英国),并建立了一个独立的专利体系。

文莱是《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的缔约国,故国外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巴黎公约和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在文莱申请专利。

 

2.文莱专利类型及申请流程介绍

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

实用新型:自申请日起10年

外观设计:自申请日起10年

文莱知识产权局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进行实质审查,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形式审查。

 

2.1 发明专利

2.1.1发明专利概念和说明

文莱专利法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授权必须满足新颖性、独创性和适于工业用途的要求。

文莱的发明专利与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基本一致,差异在于:申请人得在提交申请的同时向专利局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申请实质审查,并缴纳检索、审查费用,逾期不申请实质审查视为放弃申请;实质审查符合要求专利局即颁发专利证书并进行授权,授权日期不得无故超过自请日起4年;在某项专利申请注册前12个月内发生泄漏情形,不影响该申请新颖性。

文莱发明专利的申请途径为PCT国际申请指定该国和巴黎公约该国申请。

2.1.2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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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发明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

w   需要提供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以及摘要附图;

w   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专利申请委托书(无需公证或者认证);

w   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发明人姓名、发明人地址等信息。

注:申请材料的语言为马莱语或英语。

  

2.2 实用新型专利

2.2.1实用新型专利概念和说明

文莱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文莱实用新型申请程序与发明专利基本一致。

文莱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途径为巴黎公约该国申请。

2.2.2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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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实用新型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

w   需要提供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以及摘要附图;

w   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专利申请委托书(无需公证或者认证);

w   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发明人姓名、发明人地址等信息。

注:申请材料的语言为马来语或英语。

 

2.3外观设计专利

2.3.1外观设计专利概念和说明

文莱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对产品外形的线条、图样、形状位置或三维形状及颜色与其结合作出的新的、原创的设计。”

文莱外观设计申请程序与我国基本一致,采用形式审查。外观设计的申请书应包括外观设计的再现、新颖性声明及其他相关事项。文莱实行注册登记制,如果通过形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申请人缴费后专利局公开申请并进行授权登记。授权登记应自申请人申请登记之日起5年内完成,最迟不超过15年。

文莱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途径为巴黎公约该国申请。 

2.3.2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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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外观设计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

w   需要提供正六面视图和立体图;

w   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包括产品名称,用途,设计要点等;

w   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专利申请委托书(无需公证或者认证);

w   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发明人姓名、发明人地址等信息。

注:申请材料的语言为马莱语或英语。

 

3.不能申请专利的主题

 

在文莱,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w   科学发现;

w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w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w   动物和植物品种;

w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w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此外,以下两项在阿根廷不能申请专利:

w   软件程序;

w   商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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